根据《号码法》及《关于提交海外电汇声明以确保国内适当征税的法律》,签约境外汇款服务的客户须提交其个人编号。
※在个人编号制度开始前(2015年12月31日之前)签约了境外汇款服务的客户也需要提交与个人编号相关的文件。个人编号文件可通过境外汇款应用程序提交。请注意,通过该应用程序提交的文件数据将无法退还。
※以下证件不能作为个人编号证件使用,敬请留意。
・通知卡
・个人编号通知书
关于提交个人编号(マイナンバー),本人身份确认相关证明的提示
下述(1)~(3)证明放入反邮信封内,请投寄至邮筒内。(不需粘贴邮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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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个人编号(マイナンバー)相关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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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编号卡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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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个人编号的住民票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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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本人身份确认证明(必须与证明(1)记载的姓名,住址,生日一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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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证明(1)个人编号是个人编号卡(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)的客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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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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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证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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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保险证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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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民票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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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国籍的客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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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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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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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证明(1)个人编号是带个人编号的住民票的客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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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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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证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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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保险证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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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编号卡正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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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国籍的客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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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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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正反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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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个人编号申告书
(我行将予以邮寄)
上述内容以外的咨询、申请SEVEN银行境外汇款服务
SEVEN银行联络中心(中文)
星期一~星期六 9:00~18:00
(星期天、节假日、12/31~1/3除外)